露易斯middot格吕克诗2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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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诗人露易丝·格吕克(LouiseGlück)是年普利策诗歌奖获得者并荣膺-年度桂冠诗人。在诗歌中,格吕克喜欢以神话故事、个人自传等作为创作题材,不断反思当代有关生存、死亡、失去、孤独等一系列话题。

野鸢尾

在我痛苦的终点

开了一扇门

让我说完:你称为死亡的东西

我记得

头顶上,噪音和松枝在弋动

尔后一片空无。虚弱的太阳

在干燥的地面上闪烁

生存是可怕的

当知觉

被埋葬在昏暗的尘世里

接着:那让灵魂不可言状

的恐惧,突然终结,坚硬的大地

微微弯曲。而我以为那是

群鸟飞荡,在低矮的灌木丛里

你忘却了

在另一个世界的历程

听我再说一遍:无论

从忘却中回馈什么,都会

去找回一个声音:

从我生命的中心,升起

一眼巨泉,它深蓝色的影子

在天蓝的海水上面

丛文/译

TheWildIris

Attheendofmysuffering

therewasadoor.

Hearmeout:thatwhichyoucalldeath

Iremember.

Overhead,noises,branchesofthepineshifting.

Thennothing.Theweaksun

flickeredoverthedrysurface.

Itisterribletosurvive

asconsciousness

buriedinthedarkearth.

Thenitwasover:thatwhichyoufear,being

asoulandunable

tospeak,endingabruptly,thestiffearth

bendingalittle.AndwhatItooktobe

birdsdartinginlowshrubs.

Youwhodonotremember

passagefromtheotherworld

ItellyouIcouldspeakagain:whatever

returnsfromoblivionreturns

tofindavoice:

fromthecenterofmylifecame

agreatfountain,deepblue

shadowsonazureseawater.

byLouiseGlück

芝加哥列车

整个行程,很难得惊醒一下

在我的正对面:先生光秃秃的脑袋

耷拉在扶手上,而孩子

把头挤在妈妈的双腿间睡去。(似乎有种)毒素

散布在空气里,将他们主宰。

他们坐着——恍惚临死前的瘫软

已把他们钉在那里。轨道向南弯曲。

我看见她悸动的胯部……和孩子头发里爬出的虱子。

丛文/译

TheChicagoTrain

Acrossfrommethewholeride

Hardlystirred:justMisterwithhisbarren

Skullacrossthearm-restwhilethekid

Gothisheadbetweenhismama’slegsandslept.Thepoison

Thatreplacesairtookover.

Andtheysat—asthoughparalysisprecedingdeath

Hadnailedthemthere.Thetrackbentsouth.

Isawherpulsingcrotch…thelicerootedinthatbaby’shair.

byLouiseGlück

中古英语抒情诗的渊源十分庞杂,主要的根系大致包括(但不限于)这些:“直系的”古英语诗歌传统、古典与中世纪拉丁语文学传统、基督教圣仪学、神哲学论著与教理问答、英格兰本土的中古英语民歌和舞曲、欧陆(主要来自法国,也包括德国和意大利)宫廷诗歌和情诗传统的间接影响。一般认为中古英语抒情诗开始大量被创作是在13世纪,比起兴于11世纪的法国南部游吟诗歌传统或兴于12世纪的德国情歌(Minnesang)传统,它可谓是欧洲中世纪俗语(vernacular)诗歌传统中的一个晚到者。抒情诗在英国首次密集出现的时代,与(以方济各会与多明我会为代表的)各派游方僧修士(friar)——相对于在修道院院中过着固定集体生活的僧侣(monk)——在英国扎根并密集活动差不多是同一个时期。因此许多诗作被发现于修士所作的布道手册也就不足为奇:毕竟比起平淡冗长的散文,音乐性强、且通常押韵的分节诗是辅助记忆的好帮手,无论对布道者还是听众都是如此。约翰·赫许(JohnHirsh)将中古英语抒情诗的源头直接追溯到基督教诞生之初:小普林尼(PlinytheYounger)早在公元1世纪致罗马皇帝图拉真的信中就记录了早期基督徒在黎明时分向基督唱赞美诗的习惯;4世纪时,以安布罗斯主教(AmbroseofMilan)为代表的一些早期教父将深受拜占庭影响的圣仪赞美诗传统在西方进一步推广,因为在宗教集会上唱诗能够跨越性别和贫富,尽可能多地团结信众,并尽力“贴近平民的价值观”。安布罗斯的追随者奥古斯丁(AugustineofHippo)在《忏悔录》第九章中记载,“采取这一决定是为了模仿东方教会的做法,引入赞美歌和唱诗传统,以阻止人们屈服于抑郁和疲惫。自那时起到今日,这一习俗都得到了保持,并且世界各地几乎所有的教民都模仿了这一习俗”?。可以说英语乃至欧洲宗教主题抒情诗的一个重要渊源在于宗教歌曲,而且是植根于拜占庭的东方教会唱诗传统。到了中世纪盛期的英格兰,许多宗教题材的抒情诗和世俗题材的抒情诗之间已经不再泾渭分明,比如著名的《我吟唱一位少女》(ISyngofaMayden)和《少女躺在荒原中》(MaideninteMorLay)等诗显然消弭了“宗教—世俗”的分界,能够同等可信地被当作其中任何一类来解读。这种绝非个别的现象,一部分可归因于诺曼征服之后深受法国文学传统影响的英国本土宫廷诗歌的发展。从12世纪起,法国南部宫廷游吟诗人传统——包括抒情诗人(troubadour)和叙事诗人(trouvère)——所产出的成熟、辛辣、富有情感深度的法语作品对于海峡对岸的英语宫廷诗歌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从12世纪中叶亨利二世登基为英王至年理查三世战死,这三百多年内统治整个中世纪盛期和晚期英格兰的,正是来自法国安茹地区、具有诺曼人血统的金雀花王朝的诸君们:在他们的宫廷中,盎格鲁—诺曼法语(Anglo-Norman,即在英格兰土地上逐渐被本地化、与中古英语杂糅的“英语化”的法语,区分于纯正的“巴黎”法语)始终是第一书面语言,适用于政治、司法、编年等一切非宗教的正式语境中(拉丁文依然是大多数宗教语境的官方语言)。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下兴起的、最初仅作为盎格鲁—诺曼文学之补充的中古英语宫廷文学深受法国文学传统影响——无论在语言上还是主题和风格上——是十分正常的事。宫廷抒情诗(courtlylyric)和民间抒情诗(popularlyric)绝非对立,而都属于世俗主题的抒情诗中各有侧重的手足文类,如道格拉斯·格雷(DouglasGray)所言:“一首诞生于民间的诗歌很可能会被收入宫廷背景的手稿中;一首诞生于宫廷的诗歌也可能最终成为一首流行歌曲或民谣”?。而那些全面影响了中古英语世俗抒情诗的古法语诗歌本身就有不少是宗教与世俗主题交织的产物,比如著名古法语诗人贝尔纳·德·樊塔东(BernartdeVentadorn)的抒情诗名作《当我看见云雀跃动》(CarVeilaLauzetaMover)就以节庆弥撒中的《垂怜曲》歌词开篇。茱莉亚·柏菲(JuliaBoffey)评论道:“要想让英格兰读者严肃对待作为阅读文本的抒情诗,它们似乎只能以法语写成,或是有深厚的法国渊源”。虽然这种意见可能失之极端,但法语文学——不仅是抒情短诗,也包括后来被《坎特伯雷故事集》作者杰弗里·乔叟(GeoffreyChaucer)翻译成中古英语的《玫瑰传奇》(LeRomandelaRose)等在整个欧洲广受欢迎的罗曼司长诗——对于中古英语抒情诗(尤其是其中世俗主题的那些)的成形和成熟起过决定性的影响,这是不争的事实。当我们以中古英语诗歌原文,而非其现代英语译本为研究对象时,我们正踏入一个在语言学、文本发生学以及阐释学意义上都与它的近现代后裔“同源异质”的疆域。这片疆域在作为俗语的英语第一次取代官话(拉丁文和中古诺曼法语)成为正式文学语言登上历史舞台的过程中扮演了至为关键的角色,对它的研究却与这种重要性不成正比。从原文入手研究中古英语抒情诗的理论价值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就诗歌的形式而言,今天被认为理所当然的“分节体”(stanzaform,每节行数相同,每行长度大致相当,遵循规律的尾韵体系)实际上是在早期中古英语(乔叟写作前的两个世纪)中才第一次在英语诗歌里集中出现。换言之,12世纪之前的英语诗歌无论长短,绝大部分都是以同一种形式写就的——也就是说,用古英语头韵体:每行分为两个半句(halfline),中间以一个停顿(caesura)断开,每个半句内分别有两个重音,重音词之间由头韵(alliteration)建立联系。古英语诗歌中不存在分节的做法,是中古英语诗歌向拉丁文和古法语诗歌传统汲取养分,头一次发展出英语诗歌中的分节体。因此,研究中古英语诗歌,尤其是在长短上近似于现代抒情诗的中古英语抒情诗(相对于《农夫皮尔斯》一类的中古英语长诗而言)的结构和形式,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文艺复兴至现当代英语抒情诗的形式,建立起追本溯源、承前启后的研究视野。其次,以英语写就的无涉宗教、纯世俗主题的诗歌正是在中古英语抒情诗中第一次大面积出现。我们经常容易忘记,现代意义上非宗教主题的英语抒情诗的源头既不在古典拉丁传统,也不在古英语文学传统中,恰恰植根于12至15世纪(以14世纪为“黄金时期”)的中古英语抒情诗传统。如上文所述,这些于中世纪盛期至晚期初次登上文学舞台的短诗许多起源于宫廷和贵族文化背景,也有一部分起源于民间,它们都以前所未见的生动修辞在俗语中处理爱情、节庆、日常生活、政治讽喻等主题,并刻画其中个体的恐惧、悲悼、欢乐、孤独等情感,为抒情诗在文艺复兴之后越来越转入个人情感抒发的领域铺设了道路。最后,中古英语抒情诗直接体现着英国中世纪俗众/平信徒(laity)的价值体系、宗教观和信仰实践方式。比起同时期其他与宗教密切互动的文类(布道文学、教理问答、改编自《圣经》的叙事长诗等),俗语抒情诗中更直观也更鲜活地保存了不同阶级和职业的人群真实的宗教经验,是通往理解基督教背景下英国中世纪社会现状和时代精神的一把必不可少的钥匙。所有这些研究价值,若绕开原文,而仅以各种现代英语译本作为研究的出发点,都将产生不可挽回的损失。许多现代英语单词虽然直接自中古英语词源派生而来,但在几百年的语言演变过程中,许多词汇的语义都发生了扩容、缩减、偏离或者是彻头彻尾的变异。虽然好的现代英语译本并非不存在,但译者在迻译过程中使用现代英语同源词来翻译中古英语单词的普遍倾向,会使得不谙原文的读者陷于一种危险的“表面相似性”中,类似于相近语言中的“假朋友”(fauxamis),对细读和理解诗歌——这种需要字斟句酌,对辨析词语的意层、质地、音色提出了最高要求的文体——造成诸多伪装成便利的干扰。因此,谈及中古英语诗歌的研究,乃至对任何古英语、中古英语文本进行的严肃学习,都必须在原文的基础上展开,这一点是再强调也不为过的。正如我们研究任一种以外文写就的诗,都不能只从译本入手,在诗歌研究中,我们也宜将中古英语及其各种方言当作一门外语来对待,而非现代英语的某种古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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